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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来源:重庆市人事局 2008-12-26 16:10:46 【字体:小 大】

关于增加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
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重庆市基层工作名额的公告

  为选调更多品学兼优的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工作,根据目前的报名情况,经研究,决定将我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生名额增加至400名(各区县具体名额分配附后),选调对象、选调条件、选调程序、分配原则等事宜按《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
  1.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名额分派表
  2.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事局
                                 2008年12月25日
 

 

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
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名额分配表
(共400名)
单位
名额(人)
单位
名额(人)
万州区
5
潼南县
11
黔江区
7
铜梁县
11
涪陵区
13
大足县
11
渝中区
13
荣昌县
6
大渡口区
11
璧山县
11
江北区
13
梁平县
11
沙坪坝区
13
城口县
7
九龙坡区
13
丰都县
10
南岸区
13
垫江县
10
北碚区
13
武隆县
10
万盛区
7
忠 县
10
渝北区
13
开 县
10
巴南区
13
云阳县
7
长寿区
13
奉节县
7
江津区
13
巫山县
7
合川区
13
巫溪县
7
永川区
13
石柱自治县
7
南川区
13
秀山自治县
7
双桥区
7
酉阳自治县
5
綦江县
11
彭水自治县
5

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
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

  为改善我市干部队伍结构,大力推进重庆市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努力建设适应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动重庆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在全国“985”重点高校(具体名单附后)定向选调一批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市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重点选调有志于来渝从事党政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09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截止2009年7月31日,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300人左右(各区县具体选调名额见附件2)。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于2008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www.cqpa.gov.cn),按《重庆市定向选调“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二)笔试。笔试于2009年1月18日举行,在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每科分值100分。2009年3月上旬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按与各区县(自治县)选调名额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笔试合格人员与各区县(自治县)选调名额未达到2:1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公布面试有关事宜。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人员。
  (四)考察和资格复审。按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员。考察重点为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要求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公示。对体检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报考人员所在高校公示,公示期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八)调剂。如有因考察、体检、考生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首先在报考同一区县(自治县)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次序进行调剂。如一区县(自治县)面试合格人员不能满足调剂需要,则在报考其他区县(自治县)且面试合格的人员中进行调剂。如还不能满足调剂需要,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另行确定调剂办法。
  四、其他事宜
  选调人员作为选调生,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进行管理。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安排在乡镇(街道)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博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副乡(镇)长(副主任),硕士研究生可挂职担任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助理。大学本科生关系保留在乡镇(街道),安排到村(社区)工作2年,根据工作需要,可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政策咨询 023—63899721  63899740(传真) 吴洪坤
  网上报名和考务 023—86868812 86868820
  附件:
  1.“985”重点高校名单
  2. 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事局
                              2008年12月11日
 

 

附件1:
 “985”重点高校名单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四川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兰州大学
东北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东南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中南大学
 


 

附件2:

重庆市定向选调全国“985”重点高校
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网上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08年12月21日至12月30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认真选择报考区县,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选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2008年12月31日前,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可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09年1月2日前完成网上缴费(按照物价管理部门规定,考务费标准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以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上提示进行。
  家住四川“5.12”地震灾区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均免收考务费。在报名确认缴费时,家住四川“5.12”地震灾区的报考人员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级及以上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08年12月31日前正常工作日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事局新办公大楼三楼)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也可先进行网上缴费,在笔试开考前凭上述证明材料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考务费的(已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的除外)报考人员于2009年1月13日9:00-1月17日登录重庆人事人才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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